
公告日期:2024-07-31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73302 证券简称:捷玛股份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广东捷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7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聂保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公告编号:2024-040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聂保华、冯育周、张琳玲、汪幼华、聂翔、梁峻豪、曾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股东大会审议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请审议关于续聘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请审议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4-040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捷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捷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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