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0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73302 证券简称:捷玛股份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广东捷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聂保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张琳玲因请假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关联交易公告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公司审慎自查,根据 2021 年 11 月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
公告编号:2025-001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信息披露要求,对公司 2024 年 7 月 1 日
至 2024 年 09 月 30 日期间与关联方广州捷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广州捷战”)发生的关联交易予以追认。截至 2024 年 09 月 30 日,广东捷玛
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股东广州捷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借方 8,275,000 元。累计发生额贷方 3,420,834 元,广东捷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广州捷创工业设备有限公司采购金额累计发生额借方6,490,000元。累计发生额贷方 7,117,738.64 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1 票;弃权 1 票;回避 2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聂保华、冯育周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聘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请审议关于拟聘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请审议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001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捷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捷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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