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3302 证券简称:捷玛股份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广东捷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聂保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张琳玲因离职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请审议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请审议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请审议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请审议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请审议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发展需要,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广东捷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1 票;弃权 1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聂保华、冯育周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1.议案内容: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是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对上述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1 票;弃权 1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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