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29
公告编号:2021-027
证券代码:873303 证券简称:奇宝星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无锡奇宝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1 年 6 月 25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1 年 6 月 9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莆田市涵江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福建亿发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陈智晓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范培水,福建联合信实(莆田)律师事务所、许丽琴,福建联合信实(莆田)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无锡奇宝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彭文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暂无、暂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自 2017 年 8 月 20 日起至 2021 年 1 月份,福建亿发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与无锡奇
公告编号:2021-027
宝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签订多份《代加工合同》。合同主要约定:奇宝星公司为定做方,亿发公司为代工方。奇宝星公司向亿发定制纸尿裤。奇宝星每次报订单时最低起订数的纸尿裤每个码为 10 万片起。双方需在每个月二十日前确认生产订单内容。亿发公司按照《生产订单》生产完成后通知奇宝星提货。合同签订后,双方在《代加工合同》的基础上签订多份《生产订单》,约定每个订单的交货方式、产品规格、数量、价格、金额等。
2020 年 10 月,双方签订《应付款授信额度协议》,约定:“亿发公司同意给予奇宝星公司的应付款授信额度为 150 万元,授信 6 个月,超出授信额度的应付款,奇宝星公司按提货金额支付货款,所有欠款必须在2021年4月15日前结清。2021年 4 月奇宝星未能支付到期应付货款 1481685.42 元。且奇宝星还结欠亿发公司生产未提货的货款 2020416.64 元,故奇宝星公司结欠亿发公司款项巨大,无力继续履行合同。故亿发公司请求请求解除与奇宝星公司签订的全部《代加工合同》,并由奇宝星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提单货款、库存成品货款和库存材料款。(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3,502,102.06 元,及以 1,481,685.42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4 月 15 日之日期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千分之五计算的滞纳金;
2、被告向原告支付库存材料款 943,130.63 元,及以该款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至
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同期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的利息;
3、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代加工合同》;
4、本案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因对方申请了诉讼保全,公司银行帐户被冻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了不利影响,公司将妥善处理本诉讼,积极配合法院审理,并对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1-027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因对方申请了诉讼保全,公司银行帐户被冻结,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应诉通知书
无锡奇宝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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