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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创联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8


证券代码:873304 证券简称:创联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高新兴创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高新兴创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高新兴创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高新兴创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高新兴创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高新兴创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

(一)对外股权投资,是指公司新设公司、与他人合资设立公司、增资、收购其他公司股权等投资行为;

(二)证券投资,是指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转让活动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以及购买基金、国债、企业债券及其他衍生金融品种所进行的投资;

(三)风险投资,是指公司向刚刚成立或快速成长的未上市新兴公司(主要是高科技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并取得该公司股份的一种投资方式,在承担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被投资公司提供长期股权投资和增值服务,再通过上市、兼并或其它股权转让方式撤出投资,取得高额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公司对小额贷款公司、商业银行、担保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类公司投资(不包括对金融类上市公司的投资)视同风险投资,其审批程序参照风险投资的特别规定执行;
(四)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的投资(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进行的投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
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报政府部门审
批的,应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保证公司各项投资行为的合规合法性,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及人员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七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按照《公
司章程》之规定,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对相应的公司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第八条 公司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相关职能部门、相关
业务部门和各下属公司可以提出书面的对外投资建议或信息。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依据公司发展战略或发展战略调整计划,组织公司相关
部门参与研究及拟定对外投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对外基本建设投资、生产经营性投资、股权投资、租赁、产权交易、资产重组等项目进行策划、预选、论证、和筹备,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第十条 投资项目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负责实施。公司
总经理负责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涉及的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对项目实施进程进行监督并提出调整建议,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 需要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项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会审议。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财务进行审计、管理及考核。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十三条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应当谨慎、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并
不得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投资金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满足下列
情形之一的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1、单笔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的对外投资;

2、单笔或最近一年累计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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