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873309 证券简称:润鑫新材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润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河南润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收到日期:2025 年 6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6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口头警示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河南润鑫新材料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刘继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朝锋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
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5-016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
2024 年 5 月 22 日起,公司多次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继刚个人账户
拆出资金,2024 年度资金占用总额为 13,943,736.81 元,日最高占用额为9,617,912.27 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26.29%,上述行为构
成资金占用。截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刘继刚已全部归还上述占用资金及利
息。
(2)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
2024 年 6 月,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未及时披
露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后于 2024 年 10 月补充披露。(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刘继刚占用挂牌公司资金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且对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规定。
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挂牌公司资金的情况,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同时,公司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及重大事项的情况,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李朝锋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对公司、刘继刚及李朝锋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编号:2025-016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相关人员将进行深刻反省,充分吸取教训,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公司也将加强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确保日常经营合法合规,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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