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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完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2

关于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完成报告
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或“发行人”)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一创投行”)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辅导期内开展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期内工作开展情况

(一)一创投行工作开展情况

2023 年 12 月 14 日,本公司与辅导对象签署了辅导协议,并按照《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相
关规定及双方约定开展辅导工作。自 2023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本公司共开展了三期辅导工作,通过持续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深入了解辅导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对其历史沿革、业务与技术、公司治理、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核查,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具体内容如下:

1、历史沿革与公司治理方面,对辅导对象的合法合规经营和公司治理情况开展进一步的调查及梳理;对辅导对象及其关键少数的口碑声誉开展进一步的调查及梳理;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工商登记档案文件、查阅历次“三会”文件等方式,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

2、财务及内部控制方面,对辅导对象的财务核算制度规范性、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开展进一步的调查及梳理,通过抽样检查、穿行测试、与会计师交换意见、事先审阅财务报告、组织专题会议等方式,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向辅导对象重点沟通完善财务管理体系等内容,帮助辅导对象深刻理解 IPO 规范要求。

3、业务与技术方面,与辅导对象管理层沟通交流,进一步梳理辅导对象的业务与技术优势。持续关注辅导对象的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及其对辅导对象业绩的影响,协助辅导对象明确主营业务和竞争优势,促进辅导对象经营业绩稳定健康发展。

4、定期组织其他中介机构和辅导对象召开专项沟通会议,对重点问题进行讨论,为辅导对象解决相关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提示辅导对象关注并督促辅导对象落实。

5、及时向辅导对象传递资本市场发行与审核动态信息,组织相关培训,督促佳能科技对于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公司规范治理、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进行学习,以使接受辅导的人员及时了解资本市场新变化和国内监管要求;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持续提升创新能力;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

(二)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参加了对辅导对象的尽职调查,并与辅导机构共同进行了辅导工作。其中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辅导对象历史沿革、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等方面开展了持续尽职调查,协助辅导对象严格落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创新层挂牌阶段制定的各项治理制度的规范运作、对辅导对象及接受辅导的人员的口碑声誉进行尽职调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全面展开财务核查工作、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执行情况,完成了报告期各期的审计工作。

二、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问题一:转贷及票据使用不合规

(一)转贷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存在转贷情况,包括
通过供应商等取得银行贷款或为客户提供银行贷款资金走账通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发行人申请贷款的转贷 - - 1,620.00 2,300.00

金额

协助发行人客户的转贷 - - 1,000.00 -

金额注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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