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73312 证券简称:佳能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在 2024 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为保障公司发展需要,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委托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17
经审阅,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及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委托理财,充分发挥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短期资金的收益,降低经营成本,有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审核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预计交易是合理的、必要的,是依据商业化运作理念作出的决策,无其他非商业意图。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能力、诚信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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