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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6 15:32:20 股吧网页版
佳能科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佳能科技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6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〇二五年四月

目录

释义 ......3
第一部分 发行人变化情况的更新......5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5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5
三、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5
四、 发行人的设立 ......7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7
六、 发行人的发起人或股东、实际控制人......7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7
八、 发行人的业务 ......7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8
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8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22
十二、 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33
十三、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33
十四、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33
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34
十六、 发行人的税务......34
- I -

十七、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36
十八、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37
十九、 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37
二十、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37
二十一、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38
二十二、 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39
二十三、 结论......39
第二部分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40
一、 《审核问询函》1.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40
二、 《审核问询函》3.生产经营合规性......51
三、 《审核问询函》10.募投项目合理性、必要性...... 115
四、 《审核问询函》11.其他问题......135
II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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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佳能科技”)与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中伦”)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约定及受本所指派,本所律师作为发行人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公开发行”)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先后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2024 年 12 月,北交所下发了《关于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同时,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报告期发生变化(报告期已更新为 2022 年度、2023年度和 2024 年度),发行人将本次发行上市申报财务资料的审计基准日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所就《审核问询函》涉及的有关事宜进行了补充核查,
并结合发行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补充报告期”)
相关情况的更新出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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