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873312 证券简称:佳能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在2025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为保障公司发展需要,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委托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10
经审阅,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及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委托理财,充分发挥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短期资金的收益,降低经营成本,有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能力、诚信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业德、杨先海、邹健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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