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73313 证券简称:铭丰股份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东莞铭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313 铭丰股份 2020 年 5 月 1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李向宏、林铠燊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19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定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委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公司 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东莞铭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15)和《东莞铭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4)。
(八)审议《关于确认 2019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东莞铭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九)审议《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东莞铭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17)。
(十)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具体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业务。
(十一)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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