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73314 证券简称:中设智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广州中设机器人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广州中设机器人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由于近期非独立董事汪骁驹先生和独立董事陈新度先生向公司提出辞
职,公司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人调整为5人,我们认为,符合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
的实际需要。此外,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我们认为,符合《公
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1
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四、《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职业素养,能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对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工作严谨,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中设机器人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新度、李美红、丛中笑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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