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09
公告编号:2021-024
证券代码:873319 证券简称:太湖旅游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太湖旅游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太湖旅游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太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太湖旅游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编号:2021-023)。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事后审核相关要求,现对有关信息更正如下:
一、更正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
原: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
现: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太湖旅游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太湖旅游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苏州太湖旅游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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