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0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73321 证券简称:泰星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山东泰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3 年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进行合作,并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等相关金融服务。公司每年度任一日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0 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表决情况:公司董事王健、高峻,分别担任原控股股东山东新升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现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张玉亮,过去 12 个月内曾担任,原控股股东山东新升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副总经理,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4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10777 号山东能源大厦 10 层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10777 号山东能源大厦 10 层
注册资本:7,0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法定代表人:李士鹏
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同一控制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金融服务价格将参照市场利率、市场费率、同行业水平执行。金融服务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泰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及定价标准
(一)结算业务,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甲方为乙方提供收款、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甲方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甲方向山能集团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公告编号:2025-004
(二)存款业务。
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甲方为乙方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同时也不低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向能源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
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乙方每年度任一日在甲方的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三)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担保等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由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利率按照市场价格随行就市,费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执行, 同时也不高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向山能集团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四)贷款业务
甲方向乙方发放贷款的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不高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向山能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五)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服务费率参照行业惯例从优协商确定,同时也不高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向山能集团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二、乙方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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