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873321 证券简称:泰星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山东泰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东大会 股东会
监事会 审计委员会或删除监事会、监事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泰星新材料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泰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星股份”或“公 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星股份”或“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下简称《党章》)和相关法律法规,制 程》(以下简称《党章》)和相关法律法
订本章程。 规,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 第七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等权利。 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
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股份的; 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权益所必需。 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 以上情形,应当经股东会决议。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 2/3 以上 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 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内转让……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