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公告编号:2025-042
证券代码:873321 证券简称:泰星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山东泰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泰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王健先生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选举董事长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选举王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韩鲁先生、孙爱荣女士、王健先生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韩鲁先生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符合规定,我们同意选举韩鲁先生、孙爱荣女士、王健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由韩鲁先生担任召集人。
三、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张玉亮先生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聘任张玉亮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程序合法合规,
公告编号:2025-042
我们同意聘任张玉亮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四、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肖学文先生、纪宝先生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聘任肖学文先生、纪宝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聘任肖学文先生、纪宝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五、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张琴女士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聘任张琴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聘任张琴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山东泰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韩鲁、孙爱荣
202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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