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73321 证券简称:泰星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山东泰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泰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所预计的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满足公司经营需求而发生,符合发展需要,有利于业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互利双赢、平等互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正常经营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满足公司经营需求而发生,符合发展需要,有利于业务发展,
公告编号:2025-013
起到积极作用。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互利双赢、平等互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正常经营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三、独立董事对《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行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泰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韩鲁、孙爱荣
2026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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