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4 18:33:40 股吧网页版
中船精达: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4


公告编号:2024-032

证券代码:873322 证券简称:中船精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中船九江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长江大道 1699 号公司 408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9 月 2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文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 2024 年 10 月 27 日届满,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拟进

公告编号:2024-032

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推选汤文军、郑文彬、童东风、杨宏亮、张林、吴海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履行回避程序。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 2024 年 10 月 27 日届满,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拟进
行换届选举,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也需重新调整。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对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及成员情况如下: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汤文军(主任委员)、黄茗、童东风、吴海红、张林;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郑文彬(主任委员)、童东风、杨宏亮;

审计委员会:杨宏亮(主任委员)、吴海红、郑文彬;

提名委员会:汤文军(主任委员)、郑文彬、童东风。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履行回避程序。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新增预计公司与中船九江大正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32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中船九江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文军、郑文彬、童东风、王立江、赵克勤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
就以上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予以表决。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要履行回避程序。
4.提交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