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08
证券代码:873322 证券简称:中船精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中船九江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船九江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我们提交了议案相关资料,我们审阅了所提供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地位,现就相关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中船九江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退出补充规定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08
三、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中船九江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冬梅、王如飞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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