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证券代码:873324 证券简称:阳光精机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无锡阳光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6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324 阳光精机 2025 年 4 月 2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无锡阳光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以及《无锡阳光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7)。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形成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无锡阳光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监事会拟定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并提交监事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经营结果为基础,根据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4 年实际经营情况和 2025 年度经营目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本着“客观、求实、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了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现有市场行情的需求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八)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请参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无锡阳光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九)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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