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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2 18:06:29 股吧网页版
阳光精机: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873324 证券简称:阳光精机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无锡阳光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税务部门的要求,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为股东杨锦先生代扣代缴 3,000,000.00 元个人所得税税款。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关
联方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杨锦、浦敏敏、杨浩
回避该议案表决。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倪宣明、刘渊、王香兵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杨锦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股东

公告编号:2025-026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代扣代缴金额为主管税务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按国家法律规定缴纳,属于正常的依法纳税行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为代扣代缴税款,不存在相关协议。根据税务部门按照法律相关规定要求,本次交易由杨锦将税款打至公司账户后,公司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履行代缴义务。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需要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及税务部门的相关要求,基于履行纳税义务的安排。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阳光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026

无锡阳光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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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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