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1-02 16:54:01 股吧网页版
六八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02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873325 证券简称:六八股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海南六八鸿昌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3年 10 月 12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陈烈锐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135,44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4.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黄晓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3,960股,占公司股本的 0.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晓君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90,520股,占公司股本的 6.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符式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6,980股,占公司股本的 0.1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麦文艳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2,640股,占公司股本的 0.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3-023

(二)股东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10 月 12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祝秋萍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2,640股,占公司股本的 0.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虞世文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2,640股,占公司股本的 0.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黄晓艳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11 月2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黄晓艳:女,1989 年 12 月 25 日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18 年 7 月
至 2019 年 9 月任海南鸿昌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助理;2019 年 9 月至今任海南六
八鸿昌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助理;2021 年 12 月至今担任海南六八鸿昌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主席。
(四)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11 月 2 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陈烈锐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11 月 2 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135,44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4.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陈烈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11 月 2 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135,44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4.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陈晓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3 年 11 月 2 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90,520 股,占公司股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