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5-17
公告编号:2022-024
证券代码:873326 证券简称:华正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温州华正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借款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申请银行
借款》议案,预计 2022 年度全年需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不超过 2000 万元,并以自有厂房作为抵押。经了解,市场上存在其他银行贷款利率比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
率低,为保障公司股东权益,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否
决了上述议案。现根据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重新提请审议《关于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结合 2021 年度公司业务情况及 2022 年发展需要,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全年
需申请借款不超过 2000 万元,本次贷款以温州华正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房产作抵押,房产坐落于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山海大道 384-406 号,不动产权证号浙(2021)苍南县不动产权第 0016693 号,陈体万、林青云、陈体要为借款提供担保。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二、审议与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董事 5 人。本项议案表决结
果如下: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
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免予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全
公告编号:2022-024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温州华正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贷款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资产抵押的必要性
公司采用自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抵押的方式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顺利申请银行贷款,有利于增加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温州华正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温州华正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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