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2
证券代码:873328 证券简称:威锐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威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 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328 威锐股份 2024 年 9 月 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中心路 1158 号漕河泾科技绿洲 21B 幢 11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三)审议《关于提名孟新春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近期届满,现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设董事 5 名,董事会提名孟新春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提名董事为连选连任,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第二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四)审议《关于提名林莉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近期届满,现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设董事 5 名,董事会提名林莉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提名董事为连选连任,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第二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五)审议《关于提名张海滨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近期届满,现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设董事 5 名,董事会提名张海滨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提名董事为连选连任,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第二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六)审议《关于提名唐少俊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