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873328 证券简称:威锐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威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建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部署需要,上海威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锐股份”)拟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购置土地 7483 平方米(11.22 亩),用于威锐股份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建设。拟建成后公司可具备工业无线通信设备产
能 15 万台/年,太阳能板生产产能 50 兆瓦/年,配电系统产能 3000 套/年;
预计项目总投资 12,000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该项目建设是为公司经营业务所需,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拟投资建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的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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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该拿地及建设项目需要经过松江区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目前项目准入及方案规划已经获得审批,正在进行拿地流程,预计 2025 年 7 月份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拟建设项目占地 7483 平方米(11.22 亩),总建筑面积 18707.30 平方米,
地上建筑面积 15267.3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440.00 平方米,计容面积14961.30 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6 层智造车间一幢、门卫、消防控制室、地下车库等辅助设施及道路、绿化等。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项目总投资预计 12,000 万人民币,以公司自有资金和融资解决(银行贷
款与股权融资)。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项目为公司新建生产制造车间及配套办公用房、购置生产设备及辅助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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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项目的规划建设是为了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满足客户订单需求,同时能够整体提升产品制造工艺和产能,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效益,巩固和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可能存在一定生产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明确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以不断适应生产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为了满足公司整体战略布局规划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本项目的建成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企业的共同发展,同时将为公司的长期发展留有后劲,为企业创造了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威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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