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2
公告编号:2025-035
证券代码:873328 证券简称:威锐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威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1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6 月 2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孟新春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暨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上海威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上海多倍通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5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因日常业务需要,公司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科技城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人民币 2000 万元(敞口授信额度 1800 万元),上述授信额度均用于日常经营周转,授信期限壹年。由控制股东孟新春以及配偶林莉提供保证担保,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额度、使用期限等内容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回避表决情况:
因董事长、总经理孟新春先生及董事林莉女士提供无偿担保,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故董事长孟新春先生和董事林莉女士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威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上海威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