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73328 证券简称:威锐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威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6 年授信额度及项目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上海威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项目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1、2026 年综合授信额度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票据业务(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业务、信用证业务(进口开证、国内信用证)、保理业务以及国际国内结算相关授信业务等。
上述授信如需要担保,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新春及妻子林莉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为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公司不产生任何担保相关费用。具体金额和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等担保类合同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授信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项目贷款
为保障公司新厂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项目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 10 年。具体借款银行、借款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等以和银行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告编号:2026-012
公司拟以自购的松江区九亭镇工业区 JT-24-003 号(SJP00106 单元 27-13
号)地块,总土地面积 7,482.86 平方米的土地及地上所附的建筑物为本次贷款抵押物。
二、审议与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6 年授信额度及项目贷款》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董事长、总经理孟新春先生及董事林莉女士提供无偿担保,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五款之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故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项目贷款,是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工程建设所需,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经营实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和未来发展,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威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威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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