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威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上海威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锐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威锐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威
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股票发行相关
议案。2025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5 年 8 月 11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上海威锐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5]1175 号)。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3,849,24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20 元/股,募集
资金 20,016,048.00 元,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建设。
截至 2025 年 8 月 19 日,本次募集资金 20,016,048.00 元已全额到账并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20,016,048.00 元。2025 年 8 月 22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大信验字[2025]31-00006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募集资金缴款情况予以审验。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2025年9月17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分
别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召
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制
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
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管理,三方监管,以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与《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的协议模板条款不存在重大差
异。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户 余额
1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科技城支行 50131001055570114 7,518,557.17
合计 - 7,518,557.17
(二)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20,016,048.00
加:利息收入 24,119.17
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