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9
公告编号:2024-051
证券代码:873330 证券简称:正华钢构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正华钢构(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陶然居 33 栋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叶山才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提请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09:00 在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陶然居
公告编号:2024-051
33 栋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关联租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广东正华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华绿能”) 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正华绿能拟租赁正华钢构厂房屋顶用于建设、运营户用光伏电站,租赁费用按市场价格计算,单价为 10 元/平方米/年,租赁面积约为 4522 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签订合同为准),全年租赁费为 45220 元(实际金额以签订合同为准),租金按年支付,租赁期限为二十年,合计租赁费用为 904400 元。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长叶山才先生、董事林志强先生、董事陈婵女士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向广东正华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承接工程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议案内容:
广东正华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租赁厂房屋顶用于建设、运营户用光伏电站,公司拟向正华绿能承接该光伏电站的工程项目,该项目价格为 200 万元,具体项目名称、单价、数量、期限等以交易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及相关结算单为准。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长叶山才先生、董事林志强先生、董事陈婵女士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4-051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记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董事会章的《正华钢构(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正华钢构(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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