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6
公告编号:2024-056
证券代码:873330 证券简称:正华钢构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正华钢构(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陶然居 33 栋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叶山才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华钢构(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正华钢构(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24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65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公告编号:2024-056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林志强先生、财务负责人姚美英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租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广东正华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华绿能”) 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正华绿能拟租赁正华钢构厂房屋顶用于建设、运营户用光伏电站,租赁费用按市场价格计算,单价为 10 元/平方米/年,租赁面积约为 4522 平方米(实际 面积以签订合同为准),全年租赁费为 45220 元(实际金额以签订合同为准),租金按年支付,租赁期限为二十年,合计租赁费用为 904400 元。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5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叶山才、叶远才、叶美珍、林志强、梅州市梅县区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广东正华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承接工程项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广东正华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租赁厂房屋顶用于建设、运营户用光 伏电站,公司拟向正华绿能承接该光伏电站的工程项目,该项目价格为 200 万 元,具体项目名称、单价、数量、期限等以交易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及相关结算单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24-056
普通股同意股数 15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叶山才、叶远才、叶美珍、林志强、梅州市梅县区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正华钢构(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正华钢构(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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