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873331 证券简称:东海长城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东海长城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浙江东海长城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下简称“公司”、“东海长城公司”)委托,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 计,并于2023年4月27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 字[2023]第510053号)。
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 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获知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原董事长和原法定代表人高列挺先生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 逮捕。截至报告日,高列挺先生尚未被释放。相关部门可能会对东海长城公司处 罚,目前经过询问公司财务总监、以及在公开网站进行信息查询,均未取得充分 适当的证据判断罚金以及滞纳金金额,故无法就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相关影响作 出合理判断。
2、重大的预付账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余额为630,057,220.66元。由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和原法定代表人高列挺先生被逮捕,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判断其中部分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及 后续处理,无法就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相关影响作出合理判断。
公告编号:2023-021
二、董事会针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该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出具,主要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和原法定代表人高列挺先生被逮捕,故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判断截至2022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余额630,057,220.66元中部分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及后续处理,无法就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相关影响作出合理判断。
截至目前,该案件尚在立案侦查阶段,具体结论有待司法机关的后续办案进展。上述事件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件的进展情况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侦查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奔着严谨、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早消除非标准意见中涉及的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东海长城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