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1-03 15:03:00 股吧网页版
ST东城: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3


公告编号:2023-054

证券代码:873331 证券简称:ST 东城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东海长城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浙江东海长城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因自身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为进一步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加强内部业务整合管理,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拟申请
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2023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主
动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并获受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浙江东海长城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
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1 月 6 日
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 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异议股东具体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前 200 名全体排名
证券持有人名册》(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5 月 31 日),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
东人数为 92 名,共持有 170,251,666 股。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

公告编号:2023-054

东大会的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 169,794,8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9.7317%。根据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情况,普通股同意股数 167,044,84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04%;反对股数 2,75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9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公司本次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事项,存在异议股东 74 人(未参加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和已参加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参加股东大会未投有效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列挺对有异议的股东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承诺相关内容如下: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参加股东大会未投有效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1、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2、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3、回购价格

异议股东在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前已持有的股份,回购价格以

公告编号:2023-054

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