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1
山西树拍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2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五章 董事会......21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28
第七章 监事会......3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3
第九章 通知和信息披露制度......36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8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40
第十二章 关联交易......41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43
第十四章 附则......4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山西树拍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山西爱房购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以 2018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股东为公司的发起人。
第三条 公司依法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山西树拍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xi Shupai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住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龙兴街 9 号 1 幢 11 层 15 号房间
邮政编码:030006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公司、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努力将企业建设成为区域一流、国内知名的互联网科技企业。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为准):广告业务;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房产中介;房地产信息咨询;云平台服务、云基础设施服务、云软件服务;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营销策划;经济信息咨询(不含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调查;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软件开发、设计;基础软件服务;电脑动画设计。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可调整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东持股情况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股票发行时,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无优先认购权。
第十五条 公司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认股时间及出资方式如
下:
发起人姓名 发起人身份证号∕ 认购的 持股比
序号 或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份数 例(%) 认股时间 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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