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73337 证券简称:中超伟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中超伟业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3 月 13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3 月 1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根据受理法院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发出的《传票及诉讼、举证通知书》(案
号:(2025)京 0114 民初 10046 号),拟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开庭审理本案。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中超伟业数智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振辉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被告
姓名或名称:爱尚游(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2
法定代表人:冯万仁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4 年 12 月 9 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设备采购框架合同》,并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双方签订了《设备采购框架合同之补充协议》及《设备采购订单》,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支付了货款。
原告收到被告交付设备后按约定进行验收检验,发现被告交付的部分设备存在严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经与被告沟通无果,故提起诉讼至人民法院。(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差价损失和预期收益损失,支付违约金,承担原告为本案支出诉讼费用、保全费用暂合计为 14,945,600 元。
基于前述被告的违约行为, 原告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及双方签署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将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的正当权益,并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12
本次诉讼有利于挽回公司项目损失,改善财务状况。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积极采取法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同时通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反映客观事实的方式,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目的。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案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获法院受理,涉诉金额 14,945,60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 180,640,255.11 元,涉诉金额占比 8.27%。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则和内控制度相关规定,本案不符合重大诉讼标准。
全资子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收到受理法院发出的《传票及诉讼、举证通
知书》(案号:(2025)京 0114 民初 10046 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经审计净资产为 123,246,972.36 元,涉诉金额占比 12.13%。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则和内控制度相关规定,本案符合重大诉讼标准,现予以披露。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受理通知书;
2、民事起诉状;
3、传票及诉讼、举证通知书。
北京中超伟业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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