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73337 证券简称:中超伟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中超伟业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12 月 1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2 月 1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中超伟业算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超算力”)已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受理,尚未开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深圳中超伟业算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振辉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全资孙公司
公告编号:2026-004
姓名或名称:大位智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继龙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深圳森歌伯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柯佩瑶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因在原告深圳中超算力支付首批货款后,被告至今未依合同约定配合原告办理提货手续,也未退还全部首批货款,故原告要求被告继续履行设备交付义务或者退还原告已支付的首批货款并赔偿违约金。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为了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公司请求判令被告依约向原告交付价值人民币8325 万元的设备;若法院认定被告已无法交付货物,则判令解除合同,并判令返还原告已支付的货款 3186.60 万元及违约金。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公司提起诉讼是为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而积极采取的法律措施,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6-004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公司提起诉讼有利于挽回损失,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积极采取法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受理案件通知书。
北京中超伟业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