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11
证券代码:873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3-107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3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彭晴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董事高柏特因境外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谢肖琳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陈龙全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姚国进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10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谢肖琳、陈龙全、姚国进均一致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李彭晴、高柏特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谢肖琳、陈龙全、姚国进均一致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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