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关于中山仲冠纸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中山仲冠纸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永证专字(2025)第 310153 号
中山仲冠纸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中山仲冠纸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签发了永证审字(2025)第 146098 号带“与持续经营
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涉及的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持续经营”所述,
公司自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2022 年度的收入是
4,946.51 万元, 2023 年度的收入是 5,456.07 万元,2024 年度的收入是
4,569.76 万元;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发生净亏损分别为
450.25 万元、290.78 万元、392.09 万元,3 年公司累计亏损人民币 1,133.12
万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是 94.06 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
表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持
续经营”所述,公司披露了管理层对上述事项的应对措施,但仍存在我们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的疑虑。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
上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涉及事项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说明
公司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五、本专项说明使用者、使用目的的限制
本专项说明仅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定期报告审核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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