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3:11:43 股吧网页版
仲冠纸塑: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73341 证券简称:仲冠纸塑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中山仲冠纸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对中山仲冠纸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冠纸塑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5年4月28日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鹏盛A审字[2026]00185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1〕1007号)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能力评价”所述,自2022年度至2025年度,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是4,946.51万元,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是5,456.07万元,2024年度的营业收入是4,569.76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是3,933.29万元;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净利润分别为-450.25万元、-290.78万元、-392.09万元、-237.26万元,4年公司累计净利润人民币-1,370.38万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是-109.40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1、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审计意见客观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2、上述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3、鉴于上述情况,本公司董事会在评估持续经营能力时,已审慎考虑本公司未来流动资金、经营状况、可融资来源、管理层过往表现以及政策趋势等。为了公司更好的持续性发展,本公司制定下列计划及措施以改善经营状况及减轻运营资金压力:

公告编号:2026-012

(1)客户拓展与业务转型:公司开启业务转型之路,积极探索电商渠道这一新兴领域,搭建线上销售平台,优化产品展示与销售流程,以拓宽销售渠道、触达更广泛的客户群体。同时,积极参与国外展会,借助国际展会的平台展示公司产品优势与特色,拓展国际市场,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进入2026年,公司持续加大新客户拓展力度,深入挖掘潜在客户资源,针对不同市场和客户需求,制定个性化的营销策略,致力于提升市场份额,推动业务增长;

(2)多元融资,增强资金储备: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积极寻求其他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探索权益融资途径,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为公司发展注入强大的资金动力,增强公司的资金储备与抗风险能力。

(3)精细管控销售费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销售费用管理上,公司采取精细化管控策略。全面梳理销售费用的各项支出,严格评估每项费用支出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优化营销活动策划与执行,提高营销资源的投入产出比;加强对销售团队的费用管理培训,规范费用报销流程,杜绝不合理开支;确保每一笔销售费用都能发挥最大价值,提升公司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

(4)提升内部管理及竞争实力:提升管理,持续巩固“瘦身健体”成果,加强项目管理及应收回收,积极跟进与相对方落实收款计划,做到收款与项目进度紧密咬合,现根据要求每期都在跟进检查,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严控资金风险。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解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