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28
公告编号:2021-002
证券代码:873342 证券简称:永利精工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山东永利精工石油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及资本战略布局的需求,经慎重考虑,山东永利精工石油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东昌先生承诺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已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是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
公告编号:2021-002
止挂牌的议案》 投有效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送达书面申请,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6、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为准。
(二)、回购主体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东昌先生。
(三)、回购价格
按照不低于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为准。
(四)、回购有效期限。
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为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回购书面申请材料亲自送达或通过邮寄寄送至公司(若以邮寄送达,则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邮件至 liguodong@yongli-octg.com。回购申请资料包含经本人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原件、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若异议股东在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五)、争议调解机制
如因本承诺措施引起的争议,各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三、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公告编号:2021-002
回购事宜联系人:李国栋
联系电话:13706360301
联系邮箱:liguodong@yongli-octg.com
联系人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金象山路1 号
特此公告。
山东永利精工石油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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