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5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智者同行品牌管理顾问(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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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F,15/F ,CTF Finance Centre, No.6 Zhujiang East Road,
Zhujiang New Town, Guangzhou 510623, China
Tel: +86 20-85277000 Fax: +86 20-85277002
目 录
一、 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 1
二、 本次收购的批准与授权 ...... 21
三、 本次收购的主要内容 ...... 23
四、 本次收购的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 30
五、 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 31六、 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众公司股票的情况 ..... 32七、 收购人与公众公司发生的交易情况及与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未来任职安排的情况 ...... 32
八、 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的影响 ...... 33
九、 收购人作出的公开承诺及约束措施 ...... 36十、 公众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40
十一、 本次收购的信息披露 ...... 40
十二、 参与本次收购的专业机构 ...... 41
十三、 结论性意见 ...... 41
释 义
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明确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收购人、因赛集团、上市公 指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收购方
智者品牌、标的公司、公众 指 智者同行品牌管理顾问(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出让方、交易对方、乙方 指 刘焱、宁波有智青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黄明胜、韩燕燕、于潜
因赛集团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所持有的智者品牌 28,880,000 股股份(占智者品牌
股本总额的 80%)
有智青年 指 宁波有智青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因赛投资 指 广东因赛投资有限公司
旭日投资 指 珠海旭日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橙盟投资 指 广东橙盟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资产、标的股份 指 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智者品牌 28,880,000 股股份(占
智者品牌股本总额的 80%)
交割日 指 本次交易标的股份过户至因赛集团名下并完成工商
登记变更之日
《收购报告书》 指 收购人为本次收购目的而编制的《智者同行品牌管理
顾问(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收购报告书(修订稿)》 指 收购人为本次收购目的而编制的《智者同行品牌管理
顾问(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修订稿)》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指 因赛集团、交易对方、智者品牌所签署的《发行股份
买资产协议》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补充协议》 指 因赛集团、交易对方、智者品牌所签署的《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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