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16
关于江苏亿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
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江苏亿阀股份有限公司并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江苏亿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反馈意见回复与主办券商内核/质控部门编制反馈督查报告(模板见附件一),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
一、公司特殊问题
1.请公司说明自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至申报审查期间,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若存在,请公司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占用主体、发生的时间与次数、金额、决策程序的完备性、资金占用费的支付情况、是否违反相应承诺、规范情况。
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核查前述事项,并就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2.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按照《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
戒措施的监管问答》核查,自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1)申请挂牌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下属子公司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司是否符合监管要求,主办券商及律师是否按要求进行核查和推荐;(2)前述主体是否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列入环保、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税收违法和其他领域各级监管部门公布的其他形式“黑名单”的情形,结合具体情况对申请挂牌公司是否符合“合法规范经营”的挂牌条件出具明确意见。
3.请会计师就推荐挂牌业务审计中是否存在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6号——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涉及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持续经营、收入确认、关联方认定及其交易、货币资金、费用确认和计量、内部控制有效性问题、财务报表披露等九方面问题以及规范措施发表明确意见。
4.关于公司章程完备性的问题。(1)请公司补充说明公司章程是否载明以下事项并说明具体内容: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及股东名册的管理、保障股东权益的具体安排、为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或资产或其他资源的具体安排、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诚信义务、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范围以及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的重大事项的范围、重大担保事项的范围、董事会对公司治
理机制及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讨论评估的安排、公司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安排、信息披露负责机构及负责人、利润分配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内容和方式、纠纷解决机制(选择仲裁方式的,是否指明具体的仲裁机构)、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回避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如有)、独立董事制度(如有)。(2)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公司章程是否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的规定、相关条款是否具备可操作性并发表明确意见。(3)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公司章程是否已在工商登记机关备案;如为附条件生效章程,除以挂牌作为生效条件外,是否附有其他生效条件,是否影响章程效力。
5.2017年末、2018年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4.71%、65.77%,流动比率分别为1.01倍、1.07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71倍、0.77倍。请公司:(1)补充分析披露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补充分析披露是否符合行业特点;(2)补充披露最近一期借款及各种短期应付款项的偿还计划;是否存在营运资金不足、偿债能力不足风险。(3)补充分析披露公司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的影响并作重大事项提示。请主办券商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4)请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债务纠纷,并对公司是否存在潜在债务纠纷
发表意见。
6.收入问题。(1)请公司补充披露2018年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2)请主办券商及申报会计师补充说明针对公司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执行的具体尽调及审计程序,确认的金额占总金额的比重,说明取得的相关的内外部证据,销售与收款相关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并发表明确意见。
7.报告期公司利用易派客销售网将阀门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销售。(1)请公司补充披露电商业务开展情况,包括不限于销售金额及占比,收入确认条件、时点、资金流转情况及绑定的结算账户情况等。(2)请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第三方支付平台名单、合作期间、合作方式,结算频率、结算方式,公司是否对其支付报酬,如有,手续费支付情况,各期手续费支付金额、会计处理等。(3)请主办券商及申报会计师充核查第三方支付平台独立性、提供资金流水的可靠性、资金安全性,并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4)请主办券商及申报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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