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4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873346 证券简称:榕工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福建榕工环保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2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遵照执行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和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35 号),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解释中“关于对试运行销
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的相关规定。
执行前述规定,报告期对本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发生的试运行销售
公告编号:2023-007
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参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3 号》,将报告期试运行销售、上年度正常设计生产能力下的必要合理支出调整至存货成本,并在本年度结转入营业成本中。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告编号:2023-007
根据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
会[2021]35 号)的规定,公司对前期的会计报告按新的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1)年 12 月 31 日和(2022)年度
项目 影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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