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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平安守押: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73347 证券简称:平安守押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昆山市平安特种守押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 章程所有“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

2. 拟修订公司章程第七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登记。

3. 拟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十八条: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 1 人。董事长及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4. 拟修改为章程第五十一条: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告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提案,股东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5. 拟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另立会计
账册。对公司资金,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登记。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
变更,应当办理登记。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加资本: 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家有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家有
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合并、分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活动。
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议;公司因第二十一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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