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73349 证券简称:诺亚方舟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山东诺亚方舟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杰向山东临淄汇金村镇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 150 万元,借款用途为购买聚乙烯,借款期限为
2024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9 年 10 月 17 日。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所需资金需求和
业务发展需要,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杰的上述借款提供不动产抵押担
保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 2024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9 年 10 月 17 日。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
认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同意票 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许杰、郭涛、郭静怡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
公告编号:2025-010
姓名:许杰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北高西村东首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是否提供反担保:是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人(公司)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4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9 年 10 月 17 日止(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该期间为最高额
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在人民币(大写)三百零贰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抵押权人(山东临淄汇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与许杰签订的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以及其他融资文件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公司以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编号:鲁(2018)淄博临淄区不动产权第 0018980 号)提供抵押担保。
2、《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人(公司)自愿为债权人(山东临淄汇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债务人(许杰)形成的下列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大写金额)贰佰贰拾伍万元整。
3、控股股东、实控人许杰以坐落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方正凤凰城四期 31号楼 1 单元 1 层东户的个人房产为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资金,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许杰女士向山东临淄汇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 150 万,该贷款全部用于公司经营。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许杰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许杰女士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全部用于解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本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公告编号:2025-010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贷款将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公司能获得流动资金,可缓解资金压力,改善经营状况。
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金额/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
300 58.40%
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担
保余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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