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7
目 录
释 义......2
正文......7
一、收购人的主体资格......7
二、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9
三、本次收购的批准与授权......11
四、本次收购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安排......11
五、本次收购的相关协议......12
六、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日前六个月内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买卖城市文化股票的情形......16
七、前 24 个月内与公众公司发生交易的情形......16
八、收购过渡期内保持公众公司稳定经营的安排......16
九、公众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情况......17
十、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后续计划......17
十一、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的影响分析......18
十二、收购人就本次收购做出的公开承诺及约束措施......22
十三、本次收购的信息披露情况......25
十四、结论意见......25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左栏中的术语或简称对应右栏中的含义或全称:
城市文化/公司/被收购
公司/公众公司/目标公 指 无锡城市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司
收购人、受让方 指 陶俊先生
谢忠文先生、无锡正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转让方 指 伙)、刘征先生、张冬哲先生、王峥先生、邱文
龙先生
正远达 指 无锡正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收购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谢忠文先生、无锡
正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刘征先生、张
冬哲先生、王峥先生、邱文龙先生六方持有的公
本次收购 指
众公司股份合计 8,852,300 股,占公众公司总股本
的 73.46%,收购人成为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
《收购报告书》 指 《无锡城市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本所出具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
本法律意见书 指 锡城市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
意见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第 5 号准则》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
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
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所 指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 指 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指派的经办及签字律师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城市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之法律意见书
盈沪意见书【2024】072号
致:陶俊先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