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06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73351 证券简称:政轩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政轩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8 月 5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7 月 3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靖江市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收到(2024)苏 1282 民初 5565 号案的《应诉通知
书》、《传票》、《民事起诉状》,现定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开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靖江市三菱暖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如玉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供应商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江苏政轩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传本
公告编号:2024-030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被告有阀体毛坯锻打件买卖关系。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原、被告
双方根据账面结算确认:被告欠付原告货款 647,051.40 元
2023 年 12 月 16 日,双方又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司》一份,约定:被告
向原告采购各种不同规格的阀体锻打件一批,质量要求按双方确认的阀体毛坯图纸,锻件形状和尺才符合图纸规定,合同金额为 1,327,523 元,被告在收到原告
增值税发票四个月内付清货款;2024 年 3 月 5 日,双方再次签订《工矿产品购
销合同》一份,该合同除规格品种,合同金额、付款时问不同外,其余约定与前合同一致。
上述合同生效后,原告按约履行了全部供货义务,并分批向被告开具了增值税发票;而被告却未按约给付货款,虽经原告催要被告仍欠 1,080,527.9 元未付。(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货款 1080527.9 元,支付原告逾期付款违约金 6819.45
元(以397,051.4元为基数,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4月21日:以187,051.4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4 月 22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止,均按 LPR 利率标准
1.5 倍计算),合计 108,7347.35 元;
2、判令被告以 180,527.9 元为基数,支付原告自 2024 年 5 月 11 日起至实际
付清时止按 LPR 利率标准 1.5 倍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3、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代理费等,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2024)苏 1282 民初 5565 号案,现定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开庭。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30
本次诉讼尚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暂未对公司财务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正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跟进案件进展,同时加强与被告的沟通协商。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应诉通知书》、《传票》、《民事起诉状》
江苏政轩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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