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证券代码:873353 证券简称:龙开河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西龙开河医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江西龙开河医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江西龙开河医共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共体”、“标的公司”)以货币形式投资人民币 210.00 万元。本次投资完成后,医共体的注册资本
变更为 410.00 万元,公司持 210 万股,持股比例为 51.22%,医共体成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
医共体原股东为九江中润铭钰企业管理中心,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朱艳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30%以上。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222,017,401.79 元,净资
产为 143,613,142.38 元。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不存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的情形。
根据《重组办法》附则第四十条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本次成交金额为 210 万元,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30,143,179.81 元,标的
公司的资产净额为 1,514,405.95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3.58%、1.46%。本次交易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对江西
龙开河医共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艳桃、李伟荣、李蓉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九江中润铭钰企业管理中心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滨江东路 231 号金鸡坡街道新联智创创业园 1
楼 112 室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滨江东路 231 号金鸡坡街道新联智创创业园
1 楼 112 室
注册资本:10 万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控股股东:朱艳桃
实际控制人:朱艳桃
关联关系:朱艳桃为公司董事、持股 5%的股东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情况说明
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中药饮片市场,医共体主要业务为中药代煎服务,为完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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