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公告编号:2026-013
证券代码:873353 证券简称:龙开河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西龙开河医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要求,江西龙开河医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 2025 年审计报告国府审字(2026)第01180009 号出具的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做出如下专项说明:
一、2025 年度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
1、应收账款
如财务报表附注四、9 及财务报表附注六、3 所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龙开河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2,875.08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4,234.21 万元,账面价值为 8,640.87 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 35.97%。我们执行了函证程序,发出函证金额合计 10,707.64 万元。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已收到相符回函金额 861.81 万元,未能达到函证程序的审计目标,我们也无法通过执行替代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确认是否有必要对财务报表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2、子公司暂估应付款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7 所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龙开河公司应付
账款余额 2,113.22 万元,其中针对子公司江西广灵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灵大药房公司”)的暂估应付款 542.92 万元,我们无法实施函证及替代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上述暂估应付款是否需要调整以及调
公告编号:2026-013
整的金额。
二、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保留意见出具专项说明,主要原因为:
1、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回函确认金额较少,造成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应收账款客户大部分为江西省内的公立医院,由于公立医院的特殊属性和其绝对强势的客户地位,尽管公司已经与其就回函问题开展了多轮亲往以及电话沟通,但是也只有少量医院配合函证的回复,但总体占比依然不高。
2、子公司暂估应付款因发票获取不及时导致应付暂估款未准确对应相关的供应商导致无法实施函证。
针对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公司已积极采取下列措施予以应对:
1、采取多次亲往和电话方式与公立医院客户就应收账款回函事项进行沟通;
2、组织人员对暂估款项进行重新梳理。
三、董事会意见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江西龙开河医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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