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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坛墨质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2

关于坛墨质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
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坛墨质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坛墨质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业务合规性。根据申报文件:(1)公司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公司山东星菲 20 吨/年标准物质及试剂生产基地项目二期及技改项目尚未验收;(2)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多起人事纠纷,包括劳动诉讼、劳动仲裁;公司存在劳务派遣;(3)公司主要从事标准物质的生产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环境、食品、医药等检测领域,采用线下与线上结合的销售模式。

请公司说明:(1)关于业务资质及环评验收。①公司业务资质是否能覆盖报告期,是否存在无资质经营或超资质经营的情形;公司是否存在将业务资质出借给第三方使用或第三方通过挂靠公司承接项目的情形;结合《危险化学品使用
量的数量标准》以及公司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类别及数量等具体情况,说明公司是否需要并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包装、运输、储存、销售及经营管理环节是否合法合规。②公司是否存在应履行环评手续但未履行的情况,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情形,若存在,结合具体法律法规分析是否存在被处罚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情形,整改情况及有效性;完成环评验收的预计时点,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2)关于劳动争议及劳务派遣。①公司存在较多劳动争议的原因及合法合规性,劳动争议的具体情况以及处理进展情况,劳动纠纷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是否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是否建立完善的劳动用工制度和职工权益保障制度,公司对离职员工的保障是否符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纠纷事项计提的预计负债的充分性。②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是否合法合规,劳动纠纷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其资质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3)关于业务模式合规性。①线上销售的具体模式,线上询价和线上销售的配合方式,系通过自建平台销售还是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销售,若为后者,请说明报告期各期公司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通过自身或委托第三方对线上销售平台进行刷单、刷好评等行为。②报告期各期通过招投标、商务谈判等方式获取收入的金额及占比情况;结合《招投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情形;公司订单获取方式和途径是否合法合
规,是否存在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的情形。③公司业务是否涉及互联网平台的搭建与运营,是否存在通过网站、APP、微信小程序等为第三方提供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交互服务的情形。④公司标准物质产品是否存在因质量问题产生的投诉纠纷或负面媒体报道,若存在,请说明相关产品质量问题是否存在影响公众健康安全的负面情形,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历史沿革及子公司。根据申报文件:(1)公司实际控制人方燕飞 1994 年至 2007 年从事广告编辑、市场营销相关工作,于 2007 年成立北化恒信,主营标准物质的代理销售业务,于 2012 年成立北京坛墨,开始自主研发和销售标准物质,于 2018 年 5 月与王安梅等人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并随后完成了北京坛墨的注销清算;目前北化恒信尚未注销,方燕飞持有其 10%的股权;(2)王安梅和方燕飞、洪涛之间曾存在股权代持,洪涛自 1986 年至 2016 年任中国计量科学院担任工程师;(3)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星菲化学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设立,系公司的研发、生产中心。

请公司:(1)①结合方燕飞专业背景及从业经历,说明其从事标准物质业务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履职能力,北化恒信等公司成立初期的技术来源,是否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的情形,并结合公司与北化恒信和北京坛墨的资产、技术、人员、客户等方面的关系,说明是否影响公
司资产、技术等独立性;②说明实际控制人出资来源及其合法合规性;注销北京坛墨并成立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北京坛墨是否存在规范性瑕疵、其主要资产及技术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是否存在规避挂牌条件或监管要求的情形,是否对公司存在重大不利影响;(2)说明山东星菲化学有限公司设立之前公司的生产场所,迁移地址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子公司的业务内容、业绩规模等,说明子公司在公司业务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公司与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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