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公告编号:2026-019
证券代码:873359 证券简称:威宁能源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聘任唐浪杰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唐浪杰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副总经理的情况,唐浪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次董事会聘任唐浪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唐浪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关于拟聘任姚国强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姚国强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公告编号:2026-019
定的不得担任副总经理的情况,姚国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次董事会聘任姚国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姚国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守兵、姚其志
2026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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